深圳持刀沃爾瑪砍人事件、香港地鐵縱火案、精神病人殺死女大學生……近年來,精神病人暴力傷人事件頻發(fā),引發(fā)廣泛關注。精神疾病患者傷人事件頻發(fā),我國刑法將這一群體按照辨認控制能力劃分為無刑事責任能力與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不同類型,但哪家都負擔不起這樣的悲劇。
蘇州姑蘇70歲的伏先生雖已退休,卻老當益壯、充滿愛心,是一位義工志愿者,在義工單位的建議下,于今年4月17日在慧擇購買了一份“年年無憂”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白金計劃,天有不測風云,6月13日,伏先生上午8點多在去義工值班的途中,不幸被一個精神有疾病的人誤殺死亡。經保險公司確認之后,按照意外身故保額50000元進行賠付。
伏先生配置的保險:
慧擇“年年無憂”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白金計劃
保障期限:1年
保費:100元
保障權益:
意外身故、殘疾 5萬元
意外醫(yī)療 2萬元(每次事故按80%賠付)
意外住院津貼 5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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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過:
2017-06-23 10:23 慧擇接到姚女士電話報案:2017年6月13日上午8點多,蘇州姑蘇區(qū)楓橋路和桐涇北路路口,被保險人伏先生在去義工值班的途中,被一個精神有疾病的人誤殺了,被害的有好幾人,目前案件警方還在調查中;
2017-06-23 13:30 理賠中心小蔣回訪報案人:得知被保險人尸體目前還未處理,告知姚女士該案件保險公司調查中,并提醒理賠注意事項:
1、保留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喪葬證明,其法定受益人需要前往當地公證處進行公證;
2、條款有相關除外責任:如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屬于除外,具體需要后期警方調查及保險公司調查為依據;
3、此案為重大案件,我們已向保險公司轉報案,保險公司可能會聯(lián)系客戶,請客戶注意接聽保險公司電話,客戶知悉。
2017-06-23 15:21小蔣聯(lián)系保險公司溝通案件,保險公司反饋:本案屬刑事案件,警方對本次傷人事件沒有結案,但對于受害人伏先生死亡結論,在家屬提供尸檢資料后,保險公司認可事實,經與案件經辦人溝通了解到,被保險人父母雙亡,只有配偶和女兒且在同一個戶口本上,由于受益人身份清晰,進行免公證簡易處理。
2017-07-04 姚女士在小蔣的指引下提交理賠資料影像件進行預審,上傳成功后,叮咚理賠提示:理賠資料已提交,預計1至3個工作日內完成理賠資料審核;
2017-07-06 小蔣確認理賠無誤之后,讓沈女士將原件寄送慧擇理賠中心;
2017-07-09 慧擇收到姚女士的理賠原件,小蔣審核無誤,提交給保險公司;
2017-07-11 慧擇向姚女士反饋,保險公司結案,按照意外身故保額50000元進行賠付。
風險意外的來臨從來沒有預告,突如其來的變故總是讓人措手不及,本次主人公是一位70歲的義工志愿者,在他默默地用生命的余熱為社會無私地奉獻之際、卻意外慘遭變故。再多的賠償都彌補不了逝去的生命,但保險竭盡所能,延續(xù)了大愛的接力,讓愛的承諾不落空,讓親人的生活能繼續(xù),保險最大限度轉嫁風險,給了自己和全家最后一張生存底牌。
值得注意的是,保險公司對“意外”的定義很多時候和我們認為的“常識”是不同的。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品對意外傷害的定義是: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小慧提醒大家,買保險應該注意免責條款,實際理賠情況以購買的保險條款為準。